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2-012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20 日(星期三)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225.63 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法定盈余公积 322.56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056.9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960.05 万元,合并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9,686.40 万元。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600 万元(含税), 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6 股,预计转增 4,800 万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二、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2021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四、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五、其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六、备查文件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4月22日[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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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及其核心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江苏省家具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秉承“让智能家居奢而不贵,无所不在”的使命,坚持创新、环保、安全、健康的设计理念和制造标准,深耕美国及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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